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实施细则
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实施细则 **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创新驱动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临市委发〔xx〕5
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实施细则 **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根据中 共**市委《关于加强创新驱动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临市 委发〔xx〕5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准入管理 (一)市科技局是**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立项等 日常事务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和监督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础服务设 施和科技合作交流特需运行经费在科技孵化器财政专项资金中按年5% 以内核实列支(或拨付使用)。 (二)入孵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新注册的独立法人; 2、所开发的项目、产品、服务与**当地产业结合紧密,或可为**区域 科技创新提供保障和经济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3、孵化项目必须符合**市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具有较好的科技 成长性和产业化前景,或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开发项目; 4、入孵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使用场地面积一般不大 于600平方米。 5、有一定……(___省略760字,___)……》,项目立项备案 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各类技术、专利 证书证明、月季年各类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年度损益表、办公室 及厂房装修图纸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