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同时侍舍下列条件:生育或终止妊娠侍舍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其生育保险费在统筹区内累计缴费满1年(舍1年)以上,且申办待遇时
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