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部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 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4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小时, 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① 、驾驶员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 ② 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他证件。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 ③ 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他证件。不准将营运 ④ 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 ⑤ 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 ⑥⑦ 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 ⑧⑨ 失灵的车辆。不准驾驶不符合车载规定的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 ⑩ 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 闲谈、打手机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