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 创建卫生镇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 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爱国卫
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 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创 建卫生镇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 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 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 理规范。创建卫生镇工作纳入镇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 3. 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创建卫生镇活动,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 爱国卫生活动。 4. 创建卫生县城,县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 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居委会、行政村等基 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二、健康教育 1. 县城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防保站 和镇卫生院能够承担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中心职责。 2. 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3. 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中小学生的基本卫生 100%, 知识知晓率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90%, 4. 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所)等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 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卫生 知识知晓率 >80% o 5. 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定时播出健康教育节目,在主要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