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一个园区的公建配套设施管理与利用5
十三五规划一个园区的公建配套设施管理与利用5 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必备设施,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规范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理顺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各产权人的关系,
5 十三五规划一个园区的公建配套设施管理与利用 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必备 设施,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规范居住区公共设施配 套建设,理顺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各产权人的关系,维护各 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 法规,现就加强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提出 如下意见: 一、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范围 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是指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为保障城市功 能和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所建设的设施,包括教育、医疗 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商业服务等公共建 筑设施。 居住区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用地规划、《城市居住区 规划设计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配建以下公共配 套设施: (一)教育设施: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 (二)医疗卫生设施:包括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 乡镇卫生院,下同)、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院等; (三)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站、 体育运动场(馆)、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四)社会服务设施:包括养老院、托老所、社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