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镇人大代表述职办法
市、区、镇人大代表述职办法 第一条根据《选举法》第43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法》第4条“代表应当与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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