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浙江磐安县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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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秋季浙江磐安县教师资格认定XX 为你带来[xx年秋季浙江磐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欢送大家 继续关注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 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需要参加磐安县xx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 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参加xx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 的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 进入金华教育网站的“教育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咨询: 82469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 师资格条例〉实施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 〔xx〕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xx〕124号)精神,现将磐安 县xx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磐安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 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 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 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所在地在本县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县人才交流中心,符合相 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 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网报期限内向我县教 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