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商贸服务工作的通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商贸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市经贸委(贸易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商贸服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