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1、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教科、护理部、重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2、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