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大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大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大全-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 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 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选范围、项目和比例(一)凡在校 学习的我院学生,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二)三好学 生:校级三好学生按学生比例10%评选。(三)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 (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班委、团支委以上干部和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人数 20%的比例评选。第三条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1、热爱祖国,拥护国家 的各项纲领、政策,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和校规校纪;积 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综合测评德育积分80分以上(校级、 系级均按此标准)。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校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综 合测评智育积分在85分以上。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综合测评 体育积分80分以上。(二)优秀学生干部1、具备三好学生1的条件。2、 综合测评智育成绩在70分以上。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成绩突出;热 心从事社会工作,以身作则。能组织学生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热心为同 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1、 考试(考查)课成绩有不及格者。2、考试(考查)中有舞弊行为者。3、在 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者。4、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触犯法律、法 规者,违反社会公德受到处分者,以及其他品行不端者。第四条评选、奖励 办法(一)评选工作在学生学年鉴定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二)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系审核,报学生处审核。(三)学生处审核后,报院 长办公会审批,下发表彰决定。(四)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等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五)学院每学年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在校内 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六)在就业方面优先。第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