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青岛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___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