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1)(1)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稷山县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方》,特制定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 娠管理工作,我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 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稷山县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 与管理实施方》,特制定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如下: 1 、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负责责制对首次就 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 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 、首诊医生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 “ 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较 ”5 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种颜色进行分 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 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 “” 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继续在我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 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 “” 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 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 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 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 住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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