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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