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全国“平安生产月”和“平安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xx年全国“平安生产月”和“平安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平安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
全国“平安生产月”和“平安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xx年全国“平安生产月”和“平安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平安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 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 局、全国总工会和中央播送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 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平安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平 安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化。 各社区、街道相关科室、辖区主要单位: 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西溪街道xx 年全国“平安生产月”和“平安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 开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西湖”、共建共享“美丽幸 福的首善之区”、“护航 G20”的'总体要求,深入宣传“平安开 展”科学理念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 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普及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平安 知识,提升公众平安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 我保护意识,为创立全国平安生产示范城市和辖区平安生产稳定形 势营造强有力的宣传气氛。 在“平安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 “强化平安开展观念,提升全民平安素质”这一主题,针对本辖区平 安生产工作特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将“平安生产月” 活动与“打非治违”行动和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精 心筹划,认真组织,通过“平安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