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通用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一、民爆器材经营流通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环境设置仓库保管员2-4名,保卫警卫人员2-3名,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 一、民爆器材经营流通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环境设置仓库保管员2-4 名,保卫警卫人员2-3名,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库房贮存量不得 超过核定容量,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三、性质相抵触的民爆 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四、进入仓库 的各类炸药,应将其条形码和雷管编码号数输入手持机。 五、验收、 发放各类民爆器材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六、按照公安部和国 防科工委颁发的《工业雷管编码基本规则及技术条件》的规定,出售或 发放工业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记录应保存伍年备查。 七、仓库内装 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3米宽安全 通道,堆垛入堆垛之间留有0.1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八、 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仓库保管员、保卫警卫人 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 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 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 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十一、民爆器材进库时,保 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 能进度,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定签字,当天入库完 毕。 十二、民爆器材出库时,应先核对《购买许可证》,提货票据是 否真实,有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