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加工合同
碎石加工合同甲方: 乙方:
碎石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工程所需的砂、碎石加工生产 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砂石、碎石原材料等由项目部指定提供场地。 1 、砂、碎石生产场地由甲方指定,桩号:处为碎石场、原材料 采料场,完善相关的征地、开采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生产场地建 设、机械安装、调试由乙方自己负责。 2 、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连砂石)由乙方负责采集,所生产的运 费、机械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3 、生产所需的油料由甲方代购按市场价格在乙方的加工费中扣 回,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数量以双方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三条数量、价格(成品)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 加工单价元 3 水洗砂 M 55 3 机制砂(沥青砼用) M 120 3 砾石 M 60 3 沥青碎石 M 120 3 砼用碎石 M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