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珠晖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二、责任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和分管局领导三、权力运行依据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98年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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