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1.3.13汽车修理竣工出厂检验制度对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实行”三级检验制度”第一级:控制自检班组或个人在修车过程中严格按修理标准检查修理部位的技术状态,磨损程度超过极限范围的零件应予以修复或更换,并正确
第一章基础管理制度大全 1.3.13汽车修理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一、 对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实行”三级检验制度” 第一级:控制自检 1. 班组或个人在修车过程中严格按修理标准检查修理部位的技术状态, 磨损程度超过极限范围的零件应予以修复或更换,并正确安装、调 整修理部位; 2. 修理完工后要全面自检:经修部位是否正常工作、各种间隙大小螺 母松紧、密封条外表、线条等是否符合修理标准、是否按排工单指 令施工。 第二级:控制车间检验 1.车间主管接到班组或个人的完工车辆后;必须根据修理项目按完工 标准进行技术状态检验,并进行路试。不合标准的车辆应立即转回 主修小组处理,主修小组或个人必须第一时间返修; 2. 负责质量的车间主管保证每台车的修理质量符合完工标准。对转回 主修的返修车辆有处理权,以控制质量; 3. 修理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车辆,检验合格后交下一工序的车间, 有关联的下道工序必须对上一道工序进行检验和验收。上一道工序 要把下一道工序当作客户,正确处理好交接手续。 4. 在交接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完工标准的车辆,应立即指出,并退 还给上道工序部门。上道工序部门要立即处理。发生争议时应交由 我们提供汽车行业一对一专业管理营销顾问服务---超越期望,发现和创造客户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