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1992年10月31日卫生部令第25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保障核设施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核能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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