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条例
浙江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新条例 xx年方案生法正式实施,各个省也相继对各省的方案生育条例进行修订,那么浙江省方案生育条例是否修订?下文是最新浙江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那
浙江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新条例 xx年方案生法正式实施,各个省也相继对各省的方案生育条例进 行修订,那么浙江省方案生育条例是否修订?下文是最新浙江省人口与 方案生育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省户籍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 公民。 第三条 实行方案生育是根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 育、技术效劳、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措施,控制人口 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开 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方案生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方案 生育工作和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开展和改革、财政、民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教育、食品药品监视管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内,做好人口与方案生育有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卫生和方案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 版广电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 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方案生育。 第六条 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