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论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制度构造 精品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侵权法作为民法的组成部分,主要保护除合同债权以外的财产权、人身权(即所谓的“绝对权”),而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不可能遭受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的侵害,故不属侵权法的保护对象,仅由合同法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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