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会奖教奖学办法(暂行规定)
教育基金会奖教奖学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奖教部分一、教师本职工作:1、教案(10分):每缺一科扣2分,语文缺一课扣0.5分,数学缺一小节扣0.5分。扣完为止。2、计划(5分):缺订一科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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