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福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第一条 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福建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