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合同法2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合同法(2) 一、 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1.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 概念:合同,又可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合同法(2) 一、 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1.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 概念:合同,又可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第三,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2.掌握合同的分类(历年考试重点,06年在此出了3道题) 合同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合同进行不同的分类,书上列举了九 种不同的分类方法。 (1)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 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3)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4)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5) 主合同和从合同 (6)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7)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8) 商议合同和格式合同(重点,教材介绍最多) (9)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贷合同等内容不同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