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大【刑法学】期末考试答案小抄-整体名词解释
刑法(1)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部门。 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地说,刑法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
1 刑法() 的范围问题。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组 用的具体物或者具体人。 53 、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 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有两种类型, 1 、刑法学 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 成部分。 37 、犯罪客观方面 ,是指犯罪活动的 行为并且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这 即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 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重 19 、刑法的时间效力 ,是指刑法从何 客观外在表现,是主观心理活动的客观化。 种犯罪主体亦称一般主体。 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要部门。 时发生效力,何时失去效力,以及对生效 38 、危害社会行为, 是指表现人的意 54 、犯罪的特殊主体, 是指除具备刑 69 、共同犯罪, 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 2 、刑法 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 以前实施的犯罪是否适用,亦即是否具有 志或者意识,危害社会的行为。它包含两 事责任能力外,还要求具有特定的职务或 犯罪。 罚的法律。具体地说,刑法是掌握政权的 追溯既往的效力。 方面的含义,即从客观上看,它是人的危 者身份的人才能构成的犯罪主体。 70 、任意共同犯罪, 简称任意共犯, 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 20 、属地原则 ,即以地域为标准,凡 害社会的行为;从主观上看,它是表现人 55 、刑事责任能力, 是指行为人构成 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 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 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不论是本国人还是 的意志或者意识的行为。 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 施的犯罪,当两人以上共同实施时,即构 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 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 39 、作为, 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 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 成共同犯罪。 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所实施的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 的能力,简称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 71 、必要共同犯罪, 简称必要共犯, 3 、广义刑法 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 21 、属人原则 ,即以人的国籍为标准, 行为,亦即刑法禁止做而去做的情况。 的能力。 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两人以上的共 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刑 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 40 、不作为, 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 56 、刑事责任年龄, 是指刑法规定的 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法。 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 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承担 72 、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简称事 4 、狭义刑法 是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 22 、保护原则 ,即以保护本国利益为 的行为,亦即应该做且能够做而未做的情 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前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 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在我国,是指 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 况。 57 、犯罪既遂, 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 是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的。 1997314 年月日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 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 40 、危害社会结果, 是指犯罪行为对 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 73 、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亦称事 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犯罪地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所造成 部要件。 中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 5 、刑法的体系 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的实际损害。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 58 、结果犯, 指不仅要有犯罪构成客 是在着手实行犯罪之时或者实行犯罪的 我国刑法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23 、普遍管辖原则 ,即以保护国际社 的危害社会结果,是指由行为人的危害行 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 过程中形成的。 按照总则、分则、附则的次序排列。 会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 为所引起的对社会的一切损害。狭义的危 结果,才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74 、简单共同犯罪, 亦称共同正犯, 6 、刑法的解释 是指对刑法规范的含义 规定的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不 害社会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 59 、行为犯, 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 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没有分工,都共同直 的阐明。刑法解释对于正确适用刑法,统 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 果,通常也就是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 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的既 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 一刑事法制有重要意义。 罪地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 41 、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对 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的和有形的犯罪结 构成要件的行为。 7 、立法解释 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果,而是以行为完成为标志。 75 、复杂共同犯罪, 简称复杂共犯, 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 24 、刑法的溯及力 ,是指刑法生效后, () 它包括罪过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 60 、危险犯, 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 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 3 刑法规范含义所作的解释。它包括以下 对于其生效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 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 共同犯罪。 (1) 种情况: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 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 42 、犯罪的故意, 是指明知自己的行 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 76 、一般共同犯罪, 简称一般共犯, (2) 术语所作的解释;由国家立法机关在 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 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 罪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危险犯。 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点 法律的起草说明或者修订说明中所作的 没有溯及力。 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61 、结果加重犯, 亦称加重结果犯, 是:共同犯罪人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 (3) 解释:刑法在适用中发生歧义,由全 25 、从旧原则 ,就是按照行为时的旧 43 、直接故意,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 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 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 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 法处理,新法没有溯及力。 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发生法律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结果 77 、犯罪集团, 3 指人以上为共同实 8 、司法解释 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 26 、从新原则 ,就是按照新法处理, 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以外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了加重法 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对刑法规范含义所作的解释。有权进行司 新法有溯及力。 44 、间接故意,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 定刑的犯罪形态。 78 、主犯, 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 法解释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 27 、从旧兼从轻原则, 即新法原则上 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 62 、犯罪预备, 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 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 民检察院。 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 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 作用的犯罪分子。 9 、学理解释 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 刑较轻,即要按照新法处理。 45 、犯罪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 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 79 、从犯, 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 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 28 、从新兼从轻原则 ,即新法原则上 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上对刑法规范含义所作的解释。学理解释 有溯及力,但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 63 、犯罪未遂, 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 80 、胁从犯, 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 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 较轻,就要按照旧法处理。 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 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意志 罪的犯罪分子。 10 、文理解释 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 29 、犯罪构成 ,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 理态度。按照犯罪过失心理态度的不同内 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 81 、教唆犯, 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 包括单词、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 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 容,刑法理论上把犯罪的过失分为过于自 停止形态。 的犯罪分子。 解释。 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 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 64 、实行终了的未遂, 指行为人自认 82 、继续犯, 是指犯罪既遂后,犯罪 11 、论理解释 是指按照立法精神,联 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46 、过于自信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已 为法定犯罪构成所包含的实行行为已实 行为和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 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对刑法规范含义所 30 、什么是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学界 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行完毕而停止下来,但未达犯罪既遂的形 的犯罪形态。 作的解释。论理解释分为扩张解释和限制 有不同的观点。我们认为:刑事责任就是 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 (1) 态。实行终了的未遂可能有两种表现: 83 、想象竞合犯 ,是指实施了一个行 解释。 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反刑事法律义务的 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分子误认为其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 为而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12 、扩张解释 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 行为所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应有 47 、疏忽大意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 的行为都已实行终了,因而停止犯罪,但 84 、连续犯, 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 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大于字面范围 的、体现国家对行为人否定的道德政治评 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由于其意志以为的原因而未能使犯罪达 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构成犯罪的 的解释。 价的承担的标准。 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 (2) 到既遂状态。犯罪分子对完成犯罪所 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13 、限制解释 是指根据立法原意,对 31 、犯罪构成要件, 是指刑法规定的 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必需的犯罪行为已实行终了并未发生认 85 、牵连犯, 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 刑法条文作窄于字面意思、缩小字面范围 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这 48 、意外事件, 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 识错误,但是行为实行终了距犯罪既遂还 目的,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 的解释。 些条件是缺一不可的 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 有一段距离,在实行终了以后,由于犯罪 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14 、罪刑法定原则 是指,刑法明文规 32 、犯罪客体, 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 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 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未能达到既 86 、吸收犯, 是指数个犯罪行为,因 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 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的社会 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 遂状态。 为一个被另一个吸收,失去独立存在的意 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 关系。 49 、不可抗力, 是指行为人虽然在客 65 、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指行为人由 义,而仅按吸收的罪处断的犯罪形态。 处刑。 33 、犯罪的一般客体 ,是指一切犯罪 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 于意志以外原因,法定犯罪构成所包含的 87 、结合犯, 是指两个以上不同性质 15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是指,对 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亦即我国刑法所保护 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 实行行为并未实行完毕而被迫停止的形 的独立罪名,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结合而 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 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 的情形。 态。 成一种新罪的犯罪形态。 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4 、犯罪的同类客体, 是指某一类犯 50 、刑法上所说的认识错误, 是指行 66 、能犯未遂, 是指犯罪行为有实际 88 、正当行为, 亦称排除危害性的行 16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是指,刑罚的 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亦即我国刑法所保 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 可能达到既遂,但行为人由于意志以为的 为、阻却违法性的行为,是指某一行为从 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 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 关的事实情况不正确的认识。 原因未能达到既遂而停止下来的情况。 形式上看符合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基 刑事责任相适应。 某一方面。 51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是指行为人 67 、不能犯未遂, 是指犯罪人对有关 于某种特殊的情况而实质上没有社会危 17 、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 35 、犯罪的直接客体 ,是指某一具体 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 犯罪事实认识错误,而使犯罪行为不可能 害性,因而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范围 ,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 犯罪所直接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某种 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达到犯罪既遂的情况。 89 、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 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具体的社会关系,亦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 的不正确的认识。 68 、犯罪中止, 是指在犯罪过程中, 201 条第款的规定,是指为了使国家、 18 、刑法的空间效力 ,是指刑法对地 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52 、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是指行为人 行为人自动停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 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要解决刑事管辖权 36 、犯罪对象, 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作 对自己行为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认识。 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 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