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方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管 理使用,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人民调 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人 民调解法》、《关于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方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管 理使 用,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人民调 解维 稳“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人 民调解 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 见》、《关 于印发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及 省、市业务 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指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是指每年预算 安 排的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第三条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由区司法局统筹用于指导 人 民调解工作、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区级专业人民调解 委 员会补助、区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 和 村级人民调解员办案奖励等。 第四条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由区司法局根据工作 实 际,用于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业务培训、表彰奖励、征订 人民 调解杂志、交纳省市人民调解协会会费和对区人民调解 协会 进行补贴资助等支出。 第五条 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经费。由区司法局根 据区 委区政府或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向区人民 调解 协会等合格承接主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腾讯文库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