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及时报告和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规范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促进我公司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安全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及时报告和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重复事故的发 生,规范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促进我公司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 人身安全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定义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生产、工作区域范围内,非本矿职工在劳 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范围 1、 在公司生产、工作区域中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均作统计 上报; 2、 所有与公司承包的工程,在施工承包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由 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公司上报,并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3、 外包施工队员工不在本公司生产、生活区域发生的伤亡事故不作统计上 报; 4、 公司与矿外任何单位、集体、个人承包工程,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伤 亡事故,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第四条外包施工队员工伤亡事故报告 1、 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逐级报告公司安 全环保部门,并由发生事故单位(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在一个星期内填报《伤亡事 故登记表》,报送安全环保部门; 2、 炮烟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安全 部门;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