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精品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2.范围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3.职责股份公司分管副总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 职责 股份公司分管副总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动火类别 4.1.1 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1.2() 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4.1.3 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4.1.4 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 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4.2 厂内区域划分 4.2.1: 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4.2.2 禁火区 重点防火区:各个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检验中心、化验室、油锅炉房等。 一般防火区: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4.3 动火原则 4.3.1 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4.3.2 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 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 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4.3.4 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3.5 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 单人独自进行。 4.4 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4.4.1 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 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一般动火区域动火交由各个分厂义务消防队长审批,并做好现场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