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儿科合作制度
产儿科合作制度凡有高危妊娠之孕妇分娩时,须通知儿科医师到场并做好新生 儿复苏抢救的准备工作,共同进行新生儿复苏治疗。高危新生儿娩出后,儿科医师及产科医师分工协作做好新生儿 复苏抢救工作。若有窒息,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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