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通用
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电监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各风场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管控,依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电监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 定》加强各风场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管控,依照《电力安 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电力安全 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 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 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 风电场场长是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第 一责任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事故 的发生。 第四条 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 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条 风电场安全事件统 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 电有限公司下属的所有风电场。 二电力安全事件分级认定 第 七条 风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分为一级安全事件和二级安全事件, 第八条 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一级安全事件: (一) 35千伏、110 千伏母线主保护拒动或误动、断路器拒动或误动。 (二)风场110 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场对外停止供电。 (三)因自然灾害 或外力破坏造成110千伏变电设施损毁或基础塌陷,并导致停运。 第九条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二级安全事件: (一) 任一条集电线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