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定期告诫与廉政谈话制度

妇幼保健院定期告诫与廉政谈话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强化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执业、依法 行医、廉洁勤政、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帮助和提高干部职工 防控廉政风

妇幼保健院定期告诫与廉政谈话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强化 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执业、依法 行医、廉洁 勤政、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帮助和提高干部职工 防控廉政风险及各 种不正之风的能力,做到“强化教育、筑 牢防线”,特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管一级, 逐级负 责。实行院党政一把手总负责下的三级(书记、院长 对副职:副职 对分管部门科主任:科主任对科内员工)廉政 谈话教育制度。廉政 谈话应坚持原则,讲究方法,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 二、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 (1) 反腐纠风方面的基本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 应承担的 (2) 责任内容;本行业、本单位廉政建设、反腐纠 风工作的基本 (3) 情况;在工作岗位和履行职责时需要注意 的问题;被 (4)(5) 谈话人对廉政建设、反腐纠风工作的认识和 态度。 三、廉政谈话分了解情况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 警示谈 话。 、了解情况谈话: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 科 1 室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本科室员工 谈话, 每年要不少于次。重点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 廉政勤政、 2 廉洁行医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及需要 注意的问题,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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