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清末新律从立法主旨析其成败演讲范文
评清末新律--从立法主旨析其成败演讲范文 摘 要:清末修律,是先进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希冀在不从根本上触动帝制,仁德和祖教纲常等中华文化传统的思想指导下,表面上为收回领事裁判权,实质为维持清廷的
评清末新律--从立法主旨析其成败演讲 范文 摘 要:清末修律,是先进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希冀在不从根本上触动帝制, 仁德和祖教纲常等中华文化传统的思想指导下,表面上为收回领事裁判权,实 质为维持清廷的苟延残喘,从而“折冲樽俎,模范列强”。他们把法律变革本 身等同与制定西方化的各种法典,造就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中西法文化特 殊混合体,而没有将其本土化。清末修律的失败也就成了不变的结局。 关键词:清末新律 沈家本 仁 礼一、背景和起因 建立在封建制经济基础之上的清王朝,到乾隆后期,特别是嘉庆以来,更 加腐朽4。政治的黑暗,加之大官僚、大地主大肆兼并土地,致使劳动人民日 益破产,阶级矛盾十分尖锐。而正当清王朝的统治日益衰落、动摇的时候,西 方资本主义却有了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如果不经常扩大其统治范围,如果不 开发新的地方并把非资本主义的古老国家卷入世界经济旋涡之中,它就不能存 在与发展5”。一八四○年的鸦片战争,由于清朝统治集团的昏愦和推行妥 协、退让的政策,致使战争失败,从此,中国由独立自主的封建社会一步步沦 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鸦片战争后,随着中国社会经济、阶级关系的变化,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 法律也必然要发生变化。尽管清朝统治者在一个时期坚持“祖宗之法”不可 改,但在人民革命力量的不断打击和帝国主义的胁迫下,特别是到一九○○年 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入中国之后,清朝统治者再也无法照旧统治下去了。 光绪二十八年(一九○二年),清政府在与各国修订商约时,英、日、美、葡 四国表示如清政府改良司法现状,“皆臻完善”,可以放弃领事裁判权。帝国 主义的虚假诺言,刺激了清政府修律的积极性,力图“参酌各国法律”,修订 现行律条,“务期中外通行”,“与各国无大悬绝”。“为了适应帝国主义侵 华的需要,镇压中国人民,反映官僚买办阶级的要求,调整新的社会关系 6”;同时也为了粉饰“预备立宪”,企图利用资产阶级的法律形式,来掩盖其 专制统治的实质,欺骗人民,抵制和破坏革命,清王朝不得不对其原有的法律 作了一系列较大的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