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正派监督思考
公道正派监督思考 《党内监督条例》第五条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组工干部,正确对待和接受监督是坚持公道正派,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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