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慢性病细则(1)
临县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负担,逐步提升居民生活健康质量,根据《吕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