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增值税专用收购凭证管理办法
江西省增值税专用收购凭证管理办法 赣国税发[2002]第268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增值税专用收购凭证的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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