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河务局重大疑难水事案件会商制度
河务局重大疑难水事案件会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新乡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重大疑难水事案件的合法、合规、及时查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利,维护黄河河务部门的合法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参考黄委、河南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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