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管理幼儿园的合同书
委托经营管理幼儿园合同书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珠海市奥德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南国奥林匹克花园艺术实验幼儿
委托经营管理幼儿园合同书 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奥德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 “” 所属的南国奥林匹克花园艺术实验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全权委托乙方 “” 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 幼儿园简况 22 mm 幼儿园占地,建筑面积为,可办班个,可容生名。于年 月日开学,现有个班个小朋友、位教职员工。 二、托管期限 30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将业已投入幼儿园的所有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 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 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 2、 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 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幼儿园的资产。 4、 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 乙方: 1、 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幼儿园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 乙方所有,幼儿园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