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厂房合同协议书
租厂房合同协议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一、甲方的厂房座落在柳市
租厂房合同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 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甲方的厂房座落在柳市镇新光工业区(_____号)是属于南幢新 厂房七层(包括地下室),出租厂房的四至(南至_____,东至_____北至 _____,西至_____),建筑面积共计2057.48平方,租给乙方。 二、 出租价格,定为每平方计人民币140元/年,共计288000元 (除地下室何时开通,何时算起) 三、 出租时间五年(公历年日到年日)止。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 如确要转租,也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四、 租金乙方付甲方一年288000元(地下室在内),一次付清。租 金的支付时间限期,应该在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当年的租金,不得托 欠,如果托欠时间超过15天的,承租方需另行支付未付租金部分的滞 纳金1%/天。同时从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30万,再不变更,租金房 产税及相关的税金、管理费、卫生费等一切地方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 水电费乙方自行另立,甲方不予提供。在承租开始后,乙方 第1页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