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返迁地问题-赣州市中心城区征地安置预留地管理办法
赣州市中心城区征地安置预留地管理办法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五十七号 《赣州市中心城区征地安置预留地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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