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料-第八章罚则
第八章 罚则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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