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实习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实习医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
实习生管理条例 一、 实习医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 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 实习医生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国家法纪,遵守学校与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 度,尊重实习医院的领导的工作人员,加强各方面的团结合作。 三、 3-6 实习医生在上级医生指导下,一般负责张病床(视科室具体情况而定)的诊疗工作, 直接对上级医师负责,并尊重和服从其工作指导。 四、 新病人入院后,实习医生必须在上级医生指导下,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及化验工作 24 (自行操作的化验项目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并在小时内写好完整病历及诊断处理 意见;急诊病人的病历应急及时完成。病历书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重点突出,条理分明, 文字通顺,字迹清楚、整洁。在一科实习期间应书写若干分完整病历(见各科实习大纲)交 由上级医师修改。 五、 实习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态度应当严肃认真。男实习医生检查女病人和产科病人时,必 须有第三者在场。 六、 实习医生每天上午必须随同上级医生查房,在查房时应主动报告自己分管的新病人的病 史、体检及化验结果,提前诊断意见与诊治计划,并报告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进一步诊疗的意 见;查房后应及时记录上级医生的意见。 七、 实习医生要深入病房,关心病人,及时了解病情变化,病人饮食和思想状况以及护理工 作的执行情况。当发现患者有特殊变化时,应及时向上级医生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 八、 实习医生每天下午或傍晚必须随同上级医生或自行巡视病房,了解病情,及时做好病程 记录或会诊记录(病情、治疗效果、上级医生检查诊断及治疗意见等)。 九、 实习医生的所有诊疗技术操作,都必须在上级医生的同意或指导下进行。如果操作掌握, 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独立操作,但遇到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生解决。实习医生应 参加一定的护理工作和医护劳动。 十、 实习医生开医嘱、处方、各种化验单、特殊申请单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后方可有效,不 得擅自决定会诊、转科和签发任何证明书。 十一、 病人及家属询问诊断治疗或预后等情况时,实习医生应遵照上级医师的意见,耐心向 病人和家属解答,对预后不良的病人,不得向病人透露,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十二、 实习医生必须在转科前写好自己所管病人的小结(包括主要病史、体检、化验结果、 治疗过程及效果)。有特殊情况时,应向接班者口头交代。接班实习医生应及时写好接班记 录。 十三、 实习医生遇危重病人,必须尽力抢救,直到病情好转或确已死亡,经上级医师同意后 方准离去。 十四、 病人出院或死亡之后,实习医师应会同上级医师填写记录。对死亡之病例,应详细记 录临死情况。 十五、 实习医生必须注意提高医疗质量,如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及时按组织系统反应(科 室、实习医院、院办公室、学校有关部门),并认真检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视情节严重和学 生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六、 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除患急诊病外,其他慢性疾患需住院治疗者,事先要经学校保健 科同意,教务部门批准,否则作旷课论,一切医疗费用由本人负责。 十七、 实习医生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实习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事假,因特殊情况需 要请假者,应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