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动物防疫建设通知
畜牧局动物防疫建设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长效预防机制,有效控制和消灭重大动物疫病,推
畜牧局动物防疫建设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 立重大动物疫病长效预防机制,有效控制和消灭重大动物疫病,推进沼气惠民工程 的实施,现就我市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疫情形势,高度重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近年来,畜牧业在市 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充分开发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和 标准化生产,实施沼气惠民工程,打造畜牧名优品牌,我市已成为我省畜产品生产 和加工的重要基地。 目前,国内外动物疫情日趋复杂化,重大动物疫情时有发生,对我市畜牧业发展和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已构成严重威胁。基层防疫队伍位居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线,是 动物防疫工作的主力军,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农村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几近瘫 痪,创新基层动物防疫体制,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已迫在眉睫。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 疫体系应迅速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基层动物防疫体系 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市政府*号文件精神,以市场为导向,本着 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健全体系完 整,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管理网络,形成防检监统一, 防治分离,服务规范的新型动物防疫运行机制,力争在短期内改变我市农村基层防 疫体系“网破、线断、人散”的状况。 三、明确任务,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结合 本地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以畜牧养殖沼气示范村为重点,在乡 (镇)畜牧兽医站的基础上,再组建一支5-7人的农村专业基层防检队伍,负责本 地动物防疫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免疫、检疫、消毒工作 任务。协助上级部门完成疫病普查、测报、疫情扑灭、法规宣传等动物防疫工作。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县乡政府和市县 两级主管部门要成立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 设的组织领导,按照市畜牧局下达的《*市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做 好被录用防疫员、产地检疫员的选拔、审核、培训、考试和聘用工作。市兽医行政 管理部门要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应聘人员的选拔、录用情况及时进行 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查处违 规违纪操作,依法维护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受聘人员工资经费的筹集与管理,有效解决被聘人员后顾之忧。按照市 政府[2005]6号文件要求,基层防疫员劳务补贴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或由县级 财政从财政转移支付中按人均月补助200元的标准上解,每年按期拨付到县级主 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根据被聘防疫员的工作实效,核发劳动报酬。基层防检员 在开展防疫工作中,依法取得的其他服务性收入,可作为其工资的重要补充,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该项防疫专项经费,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