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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