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第93条
交通平安法第93条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阻碍其他车
交通安全法第9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