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矿长例会制度考核标准
生产矿长例会制度考核标准1、每周召开一次生产矿长例会。不按期召开对责任人罚款50元。2、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主持,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副总工程师以及技术、机电运输、通防、地测、调度、经营等有关部门、
生产矿长例会制度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