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车险人伤协议调解案件操作要点[修改版]

第一篇:各类车险人伤协议调解案件操作要点附件1: 各类车险人伤协议调解案件操作要点 一、住院治疗期间人伤调解 (一)调解时机和条件 满足办法第六条适宜协议调解的案件类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人伤查勘人员

第一篇:各类车险人伤协议调解案件操作要点 1 附件: 各类车险人伤协议调解案件操作要点 一、住院治疗期间人伤调解 (一)调解时机和条件 满足办法第六条适宜协议调解的案件类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人伤查勘人员应该加强跟踪,并应在 伤者住院期间主动调解,避免久拖久治,浪费医疗资源,提高各方成本。 1 、伤情已治疗稳定,没有必要继续住院治疗,但伤者拖延不肯出院的; 2 、伤情已治疗稳定,没有必要继续住院治疗,并有伤残评定风险的; 3 、伤情已治疗稳定,但因附带治疗其他疾病,长期住院以伤养病的; 4 、伤情虽未完全治疗稳定,但已过急性期,伤者主动要求出院,并不会产生伤情扩大后果的; 5 、手术后经过正常恢复期没有好转,伤者持续处于脑昏迷、全身瘫痪、植物人等状态,继续治疗意义 不大的。 (二)调解操作要点 1 、准确掌握伤者治疗情况,合理把握调解时机; 2 、尽可能取得医护人员配合,婉转劝导伤者尽早出院,回归正常生活环境,告之滥用医疗可能产生身 体机能、费用负担、社会适应等方面的负面效果; 1 -- 3 、取得已有医疗诊断资料和费用凭据,作为案件的基本资料; 4 、签订一次性结案的调解协议书,由被保险人、伤者或其近亲属、公司代表三方签字确认。 (三)重点关注内容 治疗期间调解,考虑适当承担后续治疗费,对已发生医疗费的审核,应结合提前调解使后续医疗、护 理、误工费减少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调解的原则综合把握;对于植物人、全身瘫痪等失去治疗意义的重 伤员,涉及长期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的,按照有利调解的原则合理 确定;赔偿总费用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可以按责任限额提前调解结案。 二、治疗间歇期人伤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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