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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