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草案人格权法编评述
民法草案人格权法编评述 一、民法草案人格权法编的亮点和成功之处 (一)坚持《民法通则》规定人格权的体例不动摇 在制订民法典的过程中,关于民法典结构体例中人格权法所处的位置问题,一
民法草案人格权法编评述 一、民法草案人格权法编的亮点和成功之处 (一)坚持《民法通则》规定人格权的体例不动摇 在制订民法典的过程中,关于民法典结构体例中人格权法所处的 位置问题,一直是争论的热点问题,从中也提出了制订民法典究竟是 采取人文主义立场还是“物文主义”立场的话题。不论怎么争论,民 法典要规定人格权则是没有争论的。这就是,世界已经进入到了21 世纪,制订一部体现21世纪精神的民法典,如果不规定人格权,那 是不可想象的。 怎样处理人格权法在民法典中的位置,是民法典制订中的一个大 问题。民法草案公布之后,很多人认为在民法典中人格权法独立成编, 是一个新问题,是一个具有创新性的问题。我并不是这样看,我认为 人格权法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恰好是我国立法机关在坚持《民法通 则》规定人身权法基本立场,并且有所发展和创新,是值得赞赏的。 事实上,在《民法通则》中,我国立法对人格权的规定上就已经 开创了新的体例。各国民事立法规定人格权有3种体例:一是德国法 1 15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