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村建房纠纷调研报告
农村建房纠纷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强、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农民为了提高自己的住房条件,申请新建、在自己的宅基地修建或修缮房屋现象越来越多。由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安全风险意识差
农村建房纠纷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强、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显著提 高,农民为了提高自己的住房条件,申请新建、在自己的宅基地 修建或修缮房屋现象越来越多。由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安全风 险意识差薄弱,在房屋修建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也逐年增加, 而一旦发生纠纷,在调解中对建房合同如何定性。适应何种法律 关系。不同的认识得出的处理结果相差甚远。从我区近几年对该 类纠纷处理的情况,不同的调解人员对处理结果也不相一致。以 死亡案例为例:有些建房者与施工队伍对死者承担的是连带法律 关系;有的是建房者承担雇用法律责任;有的是建房者给死者家 属进行适当经济补偿。党的十八大提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 式化解社会矛盾,为妥善调处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有必要 对农村建房合同的法律关系进行进一步梳理。 一农村修建房屋的几种合约形式 在农村,一般情况下,由于农民自己单独修建房屋(以下称 建房者)自身缺乏建房技能、时间等因素,建房者往往会将自住 建房交由一些在本地有影响的土“施工队”,来完成。这些土“施 工队”成员一般由50到65岁左右的老年人组成,有相对固定的 人员,但牵头人员不定,建房者先与其中较为熟悉的一人联系, 谈妥后由一人或多人与建房者签订协议。土“施工队”成员农忙 时节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节便组织起来承包农村房屋的修、建、 第1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