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实施办法
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街道管理责任体系,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
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街道管理责 任体系,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本办法。第一条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管理是指按照 “人员到网格、责任到网格、处置到网格、奖惩到网格 、机制到网格”的原则,将管理辖区按一定的标准划分 若干责任网格。责任网格的划分主要以街道(办事处) 、社区为空间对象,对事务、事件和部件进行标准化、 数字化管理,建立统一的监管、督查、指挥中心。通过 对责任网格内事件和部件的巡查、管理和处置,建立及 时发现、快速处置、限时办结的管理体系。第二条网格 区域划分原则上以社区居委会所辖行政区域为基础,一 个社区居委会为一个单元网格,一个街道办事处为一个 责任网格,全县为一个管理网格。在非建成区单元网格 区域划分按照便于管理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 自行确定。网格划分要做到全覆盖,周边界限明确,不 留空白区域,不交叉重叠,区域内包括主次干道、背街

